关于2023年第一批“红河好人”名单的通报
各县市文明办,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身边好人”感人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发现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红河州文明办开展了2023年“红河好人”推荐学习宣传活动,经层层把关,推荐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2023年第一批“红河好人”共评出50人(含1个集体),现予通报(名单附后,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序)。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红河好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向“红河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弘扬他们身上彰显的道德精神和高尚情操,引导广大干部知荣辱、讲正气、学先进、做好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各县市要组建以红河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为主体的宣讲队伍,开展先进模范事迹宣讲活动,让身边人讲好身边事、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全社会要持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红河州文明办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