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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林
时间:2024-03-20   来源:弥勒市文明办   

余林(市融媒体中心提供图片).jpg

人民调解员20余年坚守初心 化解3000多个矛盾守护基层和谐

余林,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竹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余林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员。21年来,余林始终把消除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每天坚守在调解第一线,成功化解3900起各式矛盾纠纷,调解率超过92%,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余林先后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2023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余林作为云南省唯一代表受到表彰,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23年12月,余林获评“红河好人”。

半路转行,扛起调解使命

多年前,弥勒县竹园镇龙潭村委会因土地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一度成为弥勒县的重点上访村。2002年1月,余林紧急受命,担任龙潭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自此踏上了人民调解员之路。白天,他走村入户,走访上百个纠纷现场熟悉情况;夜晚,他挑灯夜读,补足调解知识短板。凭着夜以继日的努力,他成功化解94起各类纠纷,为龙潭村和谐团结夯实了群众基础。

龙潭村83岁的老人白存仙(化名),老伴去世多年,6个子女对于赡养老人相互推诿,无人尽责,孤苦无依的老人只能在外流浪。余林得知情况后,当晚即刻召集老人的6个子女到村小组办公室进行调解。余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历经4个小时的调解,终于让7位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签字,帮助白存仙老人解决了“老有所依”问题。

明法晰理,探索匠心调解

“依法调解、公平公正”是调解员化解纠纷的基本原则。余林认为,在基层一线,百姓的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冷冰冰的“法条式”解读达不到理想调解效果。为了能更好地服务群众,余林探索出法、理、情多维度调解方式,将“调解室”移到田间地头、街心路尾,创新“调解四步走、一条龙服务法”“庭审式调解法”等7种调解技巧,总结提炼出“防调结合,重心前移,诉调对接,访调结合,警民联调”的新做法,巧妙运用“土道理”化解村民纠纷事,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助推形成了竹园镇村(社区)治理“枫桥经验”。

2022年6月26日,竹园镇群众张昕(化名)向山东省潮屯镇群众刘一(化名)借款人民币16万元(本金)用于资金周转,约定还款时间为2024年6月1日,但刘一突发心脏病急需手术费,希望张昕能提前还款,但因约定还款时间未到,张昕手头不宽裕,拒绝提前还款。2023年8月5日,“穷途末路”的刘一从山东来到竹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且在张昕工厂门口进行堵截,阻止张昕公司运输货物,期间双方多次报警。因情况紧急,余林立即联合竹园镇派出所民警、龙潭村干部开展调解,通过分别劝解、讲解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内容等方式,依托法律和道德,历时3天,最终让双方达成和解。2023年8月11日,刘一如期拿到“救命款”,切实得到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帮助。

心系群众,化解纠纷有始有终

余林认为,调解工作的重点不仅是疏通矛盾的过程,更在于履行约定的结果,为使双方满意调解工作,余林会在调解结束后及时回访调解结果履行情况,督促双方当事人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多年来,余林成功组织、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并使用调防结合的工作方法,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在基层错综复杂的问题中找出共性,逐步总结出行之有效的“余林调解技巧”。余林还将每一起调解的案件纠纷整理成卷宗,整整120万字之多。

赵秀(化名)与张梅(化名)为邻居,赵秀认为张梅建房占用自家土地,经常在张梅家门口烧香、泼大粪,张梅则把自家生活污水排向赵秀家,该矛盾多次调解无果,2023年7月2日,双方找到余林调解。经过了解,张梅家房屋已有30多年历史,赵秀的宅基地为几年前获得,无法提供张梅家住房占用自家土地的证据。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秀不再对张梅家住房用地进行争闹,张梅家解决污水排向赵秀家问题。为保证调解有始有终,余林及时进行回访,双方均正常履行调解协议。

除了做好日常调解工作,余林还经常受邀到红河州各县市讲解调解技巧,将自己20年的调解经验倾囊相授。他说:“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能够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人民需要我,群众需要我,我就觉得自己是有用有价值的”。21年来,余林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基层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编辑: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