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雪峰同志先后在红河州元阳县人民检察院、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红河州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6次,被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评为红河州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次,被红河州人民政府评为红河州先进工作者,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云南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先进个人,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云南省先进工作者。
在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他共主办、参办职务犯罪案件76件,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作为金平县检察院检察长,毛雪峰同志狠抓思想认识转变,鼓舞干警干事创业,在全院形成进位争先的良好氛围。金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